本篇摘要
加盟模式分為三種,各有不同的自主度與風險承擔:自願加盟自由度最高,總公司無經營權,常見於咖啡店、飲料店、早餐店,加盟主與總部為對等關係,總部不出資、主要靠進貨與耗材合作;特許加盟要求完全配合總公司政策,加盟主承擔選址、招聘、營運等所有費用,總部在營業地址設立分公司,對外以分公司名義運營;委託加盟則由總公司準備所有事項,加盟主無需出資但需完全受命於總公司。三種模式共同點為加盟主均須自己開公司,以符合稅法規定。
- 自願加盟自由度最高、總部無經營權、常見於飲食業
- 特許加盟加盟主承擔全部成本、總部設分公司監督
- 委託加盟總部出資但加盟主需完全受命
本篇目錄(3 節)
共同點,都是要加盟主自己開公司,以完成稅法相關事由
自願加盟:
- 自由度最高,總公司沒有經營權
- 常見於咖啡店、飲料店、早餐店等
- 總部與加盟主為對等關係
- 總部沒有出錢
- 基本上只有進貨、耗材會找總部
特許加盟:
- 完全配合總公司政策
- 加盟總部有完全的經營權
- 找地點、找人、經營費用等等,都是由加盟主吸收
- 總部會在營業地址設立一家分公司
- 對外,加盟主以分公司名義運營
委託加盟:
- 總公司準備好一切事項,找到地區經營者運營
- 需要完全受命於總公司
- 加盟主不出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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