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目錄(16 節)
開公司時要填的「公司所在地」,就是大家說的公司登記地址。先講結論:
- 地址有三種來源:自有或租用的辦公室、自己的住家、向商務中心租用的登記地址。
- 送件時要附這個地址的使用證明,通常是「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」加上「所有權證明文件」。
- 在台北市設立,還要先做營業場所預先查詢,確認這個地址可以登記你的營業項目。
這篇給的是「還沒成立、正在找地址」的人。已經成立、要搬家的公司,請看公司地址變更怎麼辦。
一、公司登記地址、營業地址、通訊地址差在哪
很多人卡在用詞。這三個說法常被混用,但指的是不同的東西:
| 說法 | 指的是什麼 | 在哪裡登記 |
|---|---|---|
| 公司登記地址(公司所在地) | 公司設立登記表上的地址,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得到 | 公司登記機關 |
| 營業登記地址(稅籍地址) | 國稅局稅籍資料上的地址;公司的稅籍由國稅局依公司登記資料建立,所以原則上就是公司登記地址 | 國稅局 |
| 通訊地址 | 你希望收信的地方,例如公司負責人的住處 | 各往來單位各自留存 |
這張表的重點是:公司的登記地址和稅籍地址原則上是同一個,政府公文、稅單、法院文書都會寄到這裡。所以選登記地址,其實是在選「誰幫你收政府的信」。
另一個常見問題是在別的地方開門做生意。如果你在登記地址以外,另有對外營業的門市、辦事處、展售場所等固定營業場所,那個地方要在開始營業前另外申請稅籍登記(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)。
二、地址從哪裡來:三種來源比一比
| 來源 | 適合誰 | 要注意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自有或租用的辦公室 | 有固定團隊、需要會客或放設備 | 租約要允許公司登記;建物用途與營業項目要相符 |
| 自己的住家 | 剛起步、一個人、想先省月費 | 房屋稅與地價稅可能改按營業用計算;租屋要房東書面同意;住家地址會公開在商工登記資料上 |
| 向商務中心租用登記地址(借址登記) | 不需要實體空間、想讓住家與公司分開 | 確認業者提供同意書與收信服務;比較第一年總支出;了解合規風險 |
三種來源沒有絕對的好壞,差別在成本、隱私和收信。
- 住家最省月費,但稅負與隱私的代價常被低估,完整計算看公司登記在住家 vs 借址的稅務代價。
- 借址登記是用月費換一個可以登記的地址和收信服務,怎麼挑看借址登記完整指南,費用怎麼比看商務中心借址登記費用怎麼算。
- 擔心借址合不合法,看借址登記是否違法、會被國稅局盯上嗎。
三、送件時要附什麼:這個地址的使用證明
以臺北市的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應備文件為例,跟地址有關的是這兩份:
-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:同意書上要寫明同意提供給哪一家公司使用。
- 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:最近一期房屋稅單、所有權狀、建物謄本或房屋稅籍證明擇一。
有兩種情況可以不附同意書:建物是公司自己所有,或附上租賃契約影本。經濟部的公司登記應附文件表也列了同樣的要求。
行號(獨資、合夥)走的是商業登記,同樣要附所在地的建物所有權證明;不是自己所有的房子,要加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可供登記使用的租約。
各受理機關的書表格式可能不同,送件前以受理機關公告的最新清單為準。
四、在台北市設立:先做營業場所預先查詢
台北市規定,公司或商業在設立登記時,要附上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的結果,確認這個地址做你的營業項目符合都市計畫與建築管理規定(臺北市營業場所協助查詢服務作業須知)。
如果查詢結果不符規定,市府會請你在限定期間內另擇符合規定的地址,或刪除不符的營業項目再查一次:公司 20 天、商業 7 天。
實務上的建議很簡單:在台北,先查、再簽約。住家、一般商辦或商務中心都一樣,查詢結果符合規定,再付訂金。其他縣市請向受理機關確認有沒有類似要求,並向房東或業者確認建物用途。
五、登記地址和實際上班的地方不一樣,可以嗎?
借址登記本身就是「登記在 A、人在別處工作」的安排,所以這件事不是一律不行,重點在三件事:
- 收得到信:政府公文與稅單都寄到登記地址,要有人收、會通知你。
- 對外營業的地方要申報:如果另一個地方是開門做生意的門市或辦事處,那裡要另外申請稅籍登記。
- 經得起查核:國稅局到登記地址查核時,要能說明你的營業狀況,細節看借址登記是否違法。
同一個地址可以登記幾家公司,我們查不到法規訂出的明確上限;能不能登記以受理機關審查為準。商務中心同一層樓登記了多少家公司,可以在台灣商務中心資訊站(老喬經營的商務中心名錄)的各樓層登記戶數整理看到。
六、簽約前的地址檢查清單
- 這個地址可以登記我的營業項目嗎?台北市先做預先查詢。
- 對方能不能提供寫明公司名稱的所有權人同意書,或可供登記使用的租約?
- 所有權證明文件(房屋稅單、權狀、謄本或稅籍證明)拿得到嗎?
- 政府公文、法院文書、銀行掛號誰簽收?多快通知我?轉寄怎麼收費?
- 第一年總共要付多少?月繳或年繳、押金、是否含稅、提前解約怎麼算?
- 以後要搬走時,業者或房東配合辦理遷出嗎?
想先看一個地區有哪些商務中心、哪些寫明可以辦公司登記,可以從台灣商務中心資訊站(老喬經營的商務中心名錄)的公司登記地址整理開始,台北可以直接看台北市商務中心一覽。名單只是起點,上面六件事仍要逐家問清楚。
七、地址定了之後
- 公司其他設立步驟(名稱預查、章程、資本、設立登記、開戶),照一人公司/工作室怎麼設立的流程走。
- 稅籍不必另外跑國稅局:公司與行號的稅籍,由國稅局依設立登記資料建立,視為已經申請,建立後會以書面通知你。如果你有網路銷售,要在核准後 15 日內向國稅局補登網域名稱等資料(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)。
- 以後要搬家,看公司地址變更怎麼辦。
常見問題
公司登記地址可以用住家嗎?
可以,但要先確認住家的建物用途與分區能登記你的營業項目,台北市要先做營業場所預先查詢;租屋要取得房東書面同意。住家登記後,房屋稅與地價稅可能改按營業用計算,地址也會公開在商工登記資料上。
公司登記地址要準備什麼文件?
通常是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,加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(最近一期房屋稅單、所有權狀、建物謄本或房屋稅籍證明擇一)。建物是公司自有,或附上租賃契約影本時,可以不附同意書。
公司登記地址和營業地址一定要一樣嗎?
公司的稅籍地址原則上就是公司登記地址。如果你在其他地方另有對外營業的門市或辦事處,那個地方要在開始營業前另外申請稅籍登記。
新公司要另外去國稅局辦稅籍登記嗎?
不用另外送件。公司與行號的稅籍,由國稅局依設立登記資料建立,視為已經申請,建立後會以書面通知。有網路銷售的,要在核准後 15 日內補登網域名稱等資料。
台北市公司登記地址為什麼要先預查?
台北市規定設立登記時要附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的結果,確認地址做你的營業項目符合都市計畫與建築管理規定。查詢不符時,公司要在 20 天內、商業要在 7 天內改地址或刪除不符的營業項目,所以要在簽約前先查。
本文關鍵字:公司登記地址、營業登記地址、公司設立地址、登記地址、借址登記、營業場所預先查詢
本篇摘要
本文說明新設公司如何選擇與準備公司登記地址。公司登記地址(公司所在地)與稅籍上的營業地址原則上相同,因為公司與行號的稅籍由國稅局依登記資料建立;另有對外營業的固定營業場所須另外申請稅籍登記。地址來源有自有或租用辦公室、住家、向商務中心租用登記地址三種,差別在成本、隱私與收信。送件須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(載明公司名稱)與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(房屋稅單、權狀、謄本或稅籍證明擇一),建物自有或附租約影本可免同意書。台北市設立須附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結果,不符時公司 20 天、商業 7 天內補正。文末附簽約前六項檢查清單。
- 公司與行號的稅籍由國稅局依登記資料建立,視為已申請,稅籍地址原則上就是公司登記地址
- 登記地址以外另有對外營業的門市或辦事處,須在開始營業前另外申請稅籍登記
- 公司登記地址的使用證明: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(載明公司名稱)加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
- 建物為公司自有,或附租賃契約影本時,可免附所有權人同意書
- 台北市設立登記須附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結果;不符規定時公司 20 天、商業 7 天內另擇地址或刪除營業項目
- 有網路銷售的公司或行號,須在稅籍核准後 15 日內補登網域名稱等資料
喜歡這種一次講清楚的整理?
老喬報,每週一封寄給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