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目錄(32 節)
全台灣現在開業的地政士(俗稱代書)一共 10,183 位,分屬 9,693 間事務所,其中 97% 是一個人撐起來的一人事務所。代書費沒有法定價、各家自訂;但國稅局心裡有一把尺——在直轄市辦一件房屋買賣過戶,稅務上推估代書收入 7,000 元、繼承或贈與 8,000 元。受僱在事務所上班的代書,勞動部統計平均月薪 42,206 元。十年來買賣量大起大落,真正一路往上的是繼承:2025 年建物繼承移轉 7.8 萬棟,比 2015 年多了 57%。
這篇把內政部的地政士開業名冊整份抓下來算了一遍,再對照財政部、勞動部的公開數字,拆開這個每個買房、繼承的人都會碰到、卻很少人看清楚的行業。
先講清楚:代書在做什麼
「代書」是民間的習慣叫法,正式名稱是《地政士法》裡的「地政士」。要當代書,得先考過地政士考試、領到地政士證書(第 4 條),再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登記、領得開業執照,才能執業(第 7 條)。
依第 16 條,地政士能做的事有八類,濃縮起來是三件:
- 代辦土地登記:買賣過戶、繼承、贈與、設定抵押、塗銷抵押,這是代書最核心的業務。
- 代辦與登記有關的稅務:契稅、土地增值稅的申報,以及代理申請相關的公證、認證。
- 撰擬與簽證不動產契約:幫你寫買賣契約;部分代書還能「簽證」,這點後面會講。
一般人跟代書的交集,幾乎都綁在人生的大事件上:買賣房子、家人過世要辦繼承、把房子過戶給子女、房貸設定與還清後塗銷。
數據拆解:1 萬名代書怎麼分布?
(以下數字都可以在全台地政士(代書)查詢逐縣市點開對照——那是老喬把同一份名冊整理成的查詢工具。)
資料來源是內政部「地政士開業資料」開放資料(2026 年 9 月 23 日更新版)。三個發現:
發現一:四個城市就占了一半以上
| 縣市 | 開業地政士(位) |
|---|---|
| 臺中市 | 1,578 |
| 新北市 | 1,540 |
| 臺北市 | 1,332 |
| 高雄市 | 1,144 |
| 桃園市 | 1,085 |
| 臺南市 | 856 |
| 其餘 15 縣市合計 | 2,648 |
臺中、新北、臺北、高雄四個城市合計 5,594 位,占全台 54.9%;六都加起來是 7,535 位、占 74.0%。人數最多的不是臺北而是臺中,連江縣則是名冊上零登記的唯一縣市。
再往下拆到行政區,最密集的是新北市板橋區(375 位)、桃園市桃園區(367 位)、桃園市中壢區(284 位)——三個都是人口多、不動產交易量大的行政中心。
發現二:97% 是一人事務所
把同一個名稱、同一個地址的人併成一間,全台 9,693 間事務所裡,有 9,443 間只有一位地政士,占 97.4%。以「聯合事務所」形式共同執業的地政士只有 716 位,最大的一間有 20 位。
代書是一個高度個人化的行業:案子跟著人走,客人記得的是「某某代書」,很少是事務所的品牌。
發現三:名冊上也有效期已過的執照
開業執照有效期限是一筆一筆標在名冊上的。以 2026 年 10 月的抓取日來看,有 45 位的執照效期已經過了——多半只是換照資料還沒更新,但這也說明一件事:委託前查一下名冊,是成本最低的保險。
那 3%:多人事務所長什麼樣
97% 是一人事務所,反過來看剩下那 3% 更有意思。同一個地址有兩位以上代書的事務所全台 250 間,裡面有 740 位代書(全台的 7.3%);其中 175 間是兩個人,10 人以上的只有 11 間。這 250 間有四個共同特性。
最大的不是獨立事務所,是一個連鎖網絡
「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」在全台有 14 個據點、126 位代書,多人事務所裡每 6 位代書就有 1 位在這裡;全台規模最大的 15 間事務所,它占了 9 間,最大一間在臺中,有 20 人。它的臺北據點門牌是信義路五段 100 號之 1,而信義房屋總公司就在同路段的 100 號——從地址研判,這是房仲集團自己的代書團隊(這是推論,信義房屋並未對此說明)。
如果成立,它正好說明了後面〈這行怎麼競爭〉講的結構:買賣案的入口在房仲手上,大型房仲乾脆把代書收進自己的體系。
集中在都會,北部明顯偏多
臺北有 5.5% 的事務所是多人所,新北 3.5%、臺中 2.7%;高雄只有 1.3%、臺南 1.6%,金門、澎湖一間都沒有。交易量越大的都會,越養得起多人編制。
多人所在辦公大樓,一人所在街邊
多人所有 12% 開在 10 樓以上,一人所只有 5%;一人所有 59% 的地址沒寫樓層,多半是一樓店面。一人所靠鄰里與路過的客人,多人所靠固定的轉介來源,不需要店面。
多人所裡的代書年資比較淺
用「加入公會的年份」當入行時間的粗略指標(換縣市執業會重新入會,只能看趨勢):多人所的中位數是民國 104 年,一人所是 92 年;民國 110 年以後才入會的,多人所占 32%、一人所只有 16%,信義網絡更高達 40%。多人所比較像新人入行、累積經驗的地方,資深代書則多半自己開業。
想看各縣市有哪些聯合事務所,可以在全台地政士(代書)查詢的縣市頁把「執業方式」篩成「聯合」。
錢從哪來:代書費自訂,但國稅局心裡有一把尺
這是代書跟公證人最大的不同。公證費是《公證法》訂死的全國統一價(租約公證費怎麼算可以直接試算);代書費則沒有法定價,《地政士法》第 23 條只要求代書把收費標準標明在事務所、收費要開收據。
但「沒有法定價」不等於「沒有參考值」。財政部每年公告「稽徵機關核算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」,給沒有記帳的執行業務者推估收入用,地政士是按件列出金額的。最新一版(114 年度,2026 年 3 月公告)是這樣:
| 案件類型 | 直轄市及市(每件) | 縣(每件) |
|---|---|---|
| 繼承、贈與、信託等所有權移轉登記 | 8,000 元 | 6,500 元 |
| 買賣、交換、拍賣等所有權移轉登記 | 7,000 元 | 5,500 元 |
| 建物保存登記(第一次登記) | 3,000 元 | 2,500 元 |
| 抵押權等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| 2,500 元 | 2,000 元 |
| 非共有土地分割登記 | 2,500 元 | 2,000 元 |
| 塗銷、標示變更、書狀補發等其他登記 | 1,500 元 | 1,200 元 |
這張表的意思是:國稅局假設一位代書在直轄市辦一件買賣過戶,收入大約 7,000 元;繼承、贈與比買賣更複雜,所以估得更高。同一份公告還寫了「件」怎麼算——房屋和基地一起送件算一件;同時辦過戶又辦抵押權設定,分開算兩件;同一案多一筆土地或多一棟房屋,加計 25%,最多加到 200%。另一份「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則把地政士的必要費用定為收入的 30%,也就是七成算所得。
要特別提醒:這是稅務上的推估標準,不是市場行情,更不是收費上限。實際代書費依地區、案件複雜度、事務所而異,委託前請對方出示收費標準、問清楚是否含規費與稅、收費要拿收據。另外,買賣過戶時的登記費(千分之一)、書狀費、契稅、印花稅都是法定費用,不是代書費——這幾項換哪一位代書都一樣,整理在過戶要付哪些錢。
那到底賺多少?
這題沒有官方的「開業代書平均收入」統計,能拿到的線索有兩層。
受僱的代書:月薪約 4.2 萬
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裡,「土地代書(地政士)」這個職類的經常性月薪是 42,206 元,含獎金的全年薪資約 55.8 萬元,大約落在全體受僱者的中段(216 個職類的完整總表在〈台灣 216 種職業薪水總表〉)。這是在事務所或企業上班的受僱者口徑,不含自己開業的代書。
開業的代書:用案量粗算一次
開業代書的收入,本質上是「單價 × 案量」。單價有國稅局那張表當參考,案量可以用全台的交易量粗算。
依內政部統計,2025 年全台建物買賣移轉 261,308 棟,比前一年少了 25.5%。如果把這些買賣平均分給 10,183 位代書,每人一年約 26 件、一個月約 2 件;再乘上國稅局的直轄市買賣標準 7,000 元,一年約 18 萬元。
這個算術只是量級參考,不是統計:一來不是每一筆交易都經過代書,一棟也不等於一件;二來案子在代書之間的分配極不平均。但它說明了一件事——光靠買賣過戶,絕大多數代書撐不起一間事務所。
十年數字:買賣大起大落,繼承一路往上
把內政部歷年的建物登記統計拉出來(單位是棟),四類跟代書有關的案件走勢完全不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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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"建物買賣移轉(萬棟)"
x-axis ["2015", "16", "17", "18", "19", "20", "21", "22", "23", "24", "25"]
y-axis 0 --> 40
bar [29.3, 24.5, 26.6, 27.8, 30.0, 32.7, 34.8, 31.8, 30.7, 35.1, 26.1]
買賣是代書最大宗的案子,但它跟著房市走:2024 年衝到 35.1 萬棟的十年高點,隔年在央行收緊房貸信用管制後,一年就掉到 26.1 萬棟,少了四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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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"建物繼承移轉(萬棟)"
x-axis ["2015", "16", "17", "18", "19", "20", "21", "22", "23", "24", "25"]
y-axis 0 --> 10
bar [5.0, 5.2, 5.4, 5.6, 5.8, 5.9, 6.3, 7.0, 7.7, 7.6, 7.8]
繼承則是另一條線:十年從 5.0 萬棟長到 7.8 萬棟、多了 57%,房市好壞都在長。它在所有移轉登記裡的比重,也從 2015 年的 11.4% 升到 2025 年的 17.4%。
| 案件(建物棟數) | 2015 年 | 2024 年 | 2025 年 |
|---|---|---|---|
| 買賣 | 292,550 | 350,525 | 261,308 |
| 繼承 | 49,950 | 75,975 | 78,324 |
| 贈與(含夫妻贈與) | 55,531 | 54,058 | 52,722 |
| 抵押權設定 | 506,222 | 741,347 | 586,642 |
| 抵押權塗銷 | 397,185 | 443,456 | 338,905 |
表裡的「抵押權設定」用白話講:買房向銀行借房貸時,銀行要把這間房子登記成借款的擔保品,這個登記就叫抵押權設定;房貸還清後,要把這筆擔保登記拿掉,叫塗銷。每一筆房貸都會經歷「設定」和「塗銷」兩次登記,所以它的量是買賣的兩倍多——但它也跟著房貸走,2025 年同樣少了兩成。贈與則十年持平,每年 5 萬多棟。
用國稅局的單價換算:買賣只占不到四成
把 2025 年的棟數乘上國稅局的直轄市收入標準,可以粗估這幾類案件各自撐起多少收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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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"各類案件粗估(億元)"
x-axis ["買賣", "設定", "繼承", "塗銷", "贈與"]
y-axis 0 --> 20
bar [18.3, 14.7, 6.3, 5.1, 4.2]
買賣約 18.3 億元,只占五類合計約 48.5 億元的 38%;房貸的設定與塗銷合計約 19.8 億元,已經比買賣還多;繼承與贈與合計約 10.5 億元。這是「每一棟都由代書辦、都照直轄市標準算」的粗估量級,不是市場規模統計——實際上繼承可以自己辦、一棟也不等於一件、縣的標準較低。但結構很清楚:只做買賣過戶的代書,拿到的是最大、也最會跟著景氣大起大落的那一塊;房貸設定與塗銷撐住日常的量,繼承則是唯一十年一路往上的業務。
這也解釋了 2025 年的處境:買賣量一年少四分之一,對靠買賣過戶為主的代書是直接衝擊;繼承比重高的事務所,受影響就小得多。
這行怎麼競爭:不能隨便打廣告
跟公證人一樣,代書是一個不能自由打廣告的行業。《地政士法》第 27 條明列代書不得「為開業、遷移或業務範圍以外之宣傳性廣告」,也不得「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」、不得收取規定外的酬金。
能做的宣傳被限制住了,案源就只能從關係裡來:
- 房仲:買賣成交後,代書費常由仲介推薦的代書承接,這是買賣案最大的入口。
- 銀行:房貸的抵押權設定與塗銷,很多經由銀行配合的代書辦理。
- 舊客人與家族:繼承案往往是同一個家族的人,認同一位代書很多年。
把代書放在中間,整條鏈長這樣:
flowchart TD
A["房仲"] --> D
B["銀行"] --> D
C["家族"] --> D
D(["代書"])
D --> E["地政事務所"]
D --> F["稅務機關"]
D -.-> G["公證人"]
| 位置 | 是誰 | 帶來或處理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上游 | 房仲 | 買賣成交後的過戶案 |
| 上游 | 銀行 | 房貸的抵押權設定與塗銷 |
| 上游 | 家族、舊客 | 繼承、贈與 |
| 下游 | 地政事務所 | 代書送件、辦登記的政府窗口 |
| 下游 | 稅務機關 | 契稅、土地增值稅(稅捐處),遺產稅、贈與稅(國稅局) |
| 旁支 | 公證人 | 需要公證或認證時才接上 |
上游三方是「把案子送進來」的人,代書的生意好不好,幾乎取決於跟他們的關係;下游是代書「把案子送出去」辦的政府窗口,代書替一般人跑完這些流程;公證人則只在需要公證、認證時接上。真正的利益相關者在上游:房仲希望成交後過戶順利、銀行要擔保登記準確、家族要的是長期信任——代書賺的是這三種關係的錢。
這種結構下,「低頻、高信任」的專業服務都長得很像:終端客人一輩子只來幾次,真正長期經營的是轉介夥伴。(以上是產業結構的觀察,沒有公開統計可以佐證,讀的時候當作一個結構假設看。)
簽證人:代書少數能做出的差異化
一般買賣過戶,地政事務所要核對買賣雙方是不是本人。依《土地登記規則》第 41 條,登記文件經地政士「簽證」,當事人就可以免親自到場——代書替你擔保「確實是本人、本人確實同意」。
但不是每位代書都能簽證。依《地政士法》第 19 條,要經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、或業務收入達一定金額,並向縣市政府登記為簽證人;第 22 條規定簽證人要先繳 20 萬元保證金作為簽證基金,簽證不實造成損害時,由簽證人負責賠償,賠不足的部分由基金在每位簽證人 400 萬元的範圍內先代付。另外第 21 條也排除了一些不能簽證的案件,例如權利價值超過 1,000 萬元的登記。
換句話說,簽證是代書拿自己的錢和信用在背書——這是這一行少數能拉開差距的資格。
家人過世時,什麼時候找代書、什麼時候找公證人
兩者最容易搞混。一句話分辨:公證人管「這份文件可信、可以強制執行」,多半發生在生前;代書管「房子登記到誰名下、稅怎麼報」,多半發生在過世後。用一次繼承從頭到尾走一遍:
| 時間點 | 要做的事 | 找誰 |
|---|---|---|
| 生前 | 立公證遺囑 | 公證人 |
| 生前 | 房子先過戶給子女(贈與) | 代書 |
| 生前 | 贈與附條件(例如要奉養) | 先公證人、再代書 |
| 過世後 3 個月內 | 決定要不要拋棄繼承 | 法院(可找律師) |
| 過世後 6 個月內 | 申報遺產稅 | 國稅局(代書、會計師可代辦) |
| 過世後 6 個月內 | 房地繼承登記 | 地政事務所(代書可代辦) |
逐列說明:
- 立遺囑是公證人的工作。公證遺囑要有兩位以上見證人,在公證人面前口述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後簽名(《民法》第 1191 條),是最不容易被爭執的一種遺囑;代書不辦遺囑。
- 生前把房子過給子女是贈與,要報贈與稅、契稅、辦移轉登記,這是代書的工作。如果贈與附了條件,例如要求子女奉養,先找公證人把附負擔的贈與契約做成公證書,再由代書辦過戶。
- 不想繼承債務,要在知道自己能繼承起 3 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(《民法》第 1174 條)。這一步代書和公證人都不是主角。
- 遺產稅要在過世次日起 6 個月內申報(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23 條)。
- 房地的繼承登記要在繼承開始起 6 個月內申請,逾期每逾一個月罰登記費一倍、最多 20 倍(《土地法》第 73 條)。繼承登記可以由任何一位繼承人替全體申請,自己辦也可以;代書做的是幫你整理繼承人、寫遺產分割協議、報稅、送件。
所以順序通常是:生前找公證人把意思定下來,過世後找代書把產權登記完成。兩者不是互相取代,而是一前一後。公證人能做什麼、怎麼找,見〈全台只有 254 人的法律特許行業:民間公證人是怎麼賺錢的?〉與全台民間公證人查詢。
想走這條路,先想清楚三件事
地政士考試怎麼準備,補習班的資料很多,這裡不重複。從生意的角度看,該先想清楚的是另外三件事:
- 案源從哪裡來:上一節的轉介結構就是答案。開業前先盤點自己在房仲、銀行、家族網絡裡有沒有節點。
- 景氣循環撐不撐得住:買賣量一年可以掉四分之一,業務結構裡繼承、贈與、設定塗銷的比重,決定了你的抗跌力。
- 先受僱還是直接開業:受僱月薪約 4.2 萬是一條穩定的路,也是累積轉介關係的地方;直接開業,固定成本與案源缺口從第一天就開始算。
什麼時候你會需要代書、怎麼找
- 買賣房子:撰擬契約、報稅、送件過戶,多數由代書一條龍處理。
- 家人過世要辦繼承:整理繼承人、申報遺產稅、辦繼承登記,文件最多、最需要專業代辦。
- 把房子過戶給家人:贈與稅、契稅與移轉登記。
- 房貸設定與還清後塗銷:每一筆房貸都會碰到。
- 想讓買賣雙方免親自跑地政事務所:找有登記簽證人資格的代書。
要找人的時候,官方正本是內政部的地政士開業資料,但那是一份一萬列的試算表。老喬把它整理成全台地政士(代書)查詢:按 21 個縣市分頁、每頁依行政區分組,每一間事務所列出地政士姓名、開業證號、地址(點一下開 Google 地圖看電話),也能用姓名或證號直接查證。
想找特定縣市的代書
如果你要辦的是租約公證、遺囑公證這類「公證」業務,那是公證人的工作,不是代書——繼承時兩者怎麼分工,見上面〈家人過世時,什麼時候找代書、什麼時候找公證人〉。
常見問題
地政士和代書有什麼不同?
是同一種人。代書是民間習慣的叫法,正式名稱是《地政士法》規定的地政士,須考試及格領有地政士證書,再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登記、領得開業執照才能執業。全台目前開業地政士共 10,183 位(內政部 2026 年 9 月資料)。
代書費是多少?有統一價嗎?
沒有統一價,代書費由各事務所自訂,《地政士法》第 23 條要求把收費標準標明在事務所、收費要開收據。可參考的是財政部的稅務推估標準:114 年度在直轄市辦一件買賣過戶推估 7,000 元、繼承或贈與 8,000 元、抵押權設定 2,500 元,在縣則較低。這不是市場行情也不是上限,實際收費請先問清楚。
地政士薪水多少?
受僱的部分,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顯示「土地代書(地政士)」經常性月薪 42,206 元、全年薪資約 55.8 萬元。自行開業的代書沒有官方收入統計,收入取決於案量與案件組合;以 2025 年全台建物買賣 261,308 棟平均分給 10,183 位代書,每人一年約 26 件買賣案,可見多數事務所要靠繼承、贈與、抵押設定與塗銷等業務支撐。
代書費和過戶規費是同一筆錢嗎?
不是。代書費是付給代書的服務費、各家自訂;登記費(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)、書狀費、契稅(買賣按評定標準價格百分之六)、印花稅(千分之一)是法定費用,換哪一位代書都一樣。報價時請對方分開列。
家人過世辦繼承,要找代書還是公證人?
看在哪個階段。生前立公證遺囑、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公證找公證人;過世後申報遺產稅(6 個月內)與房地繼承登記(6 個月內,逾期最多罰登記費 20 倍)是代書可以代辦的工作,繼承登記也可以自己辦;要拋棄繼承則須在 3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。公證人把意思定下來在前,代書把產權登記完成在後。
怎麼確認一位代書有合法開業?
用內政部的地政士開業資料查,或在全台地政士(代書)查詢輸入姓名或開業證號,查得到就是目前在名冊上的開業地政士,並可看到執照效期。查不到或效期已過,請向該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確認。
本文名冊統計由老喬於 2026 年 10 月抓取內政部「地政士開業資料」開放資料(2026-09-23 版)計算,反映抓取當下狀態;收入標準引自財政部 114 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與費用標準,薪資引自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,交易量引自內政部 2025 年建物買賣移轉統計。個案請洽地政士、律師或會計師,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
本文關鍵字:地政士、代書、代書費用、地政士薪水、地政士收入、代書事務所、地政士簽證、過戶費用、繼承登記、抵押權設定、地政士名冊
本篇摘要
全台地政士(代書)產業數據分析。內政部地政士開業資料(2026年9月23日版)顯示開業地政士10,183位、分屬9,693間事務所,其中9,443間為一人事務所(97.4%),共同執業716位。臺中1,578、新北1,540、臺北1,332、高雄1,144位,四市占54.9%,六都占74.0%,連江縣零登記。多人事務所250間、740位代書,其中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14據點126人(臺北據點與信義房屋總公司同路段,研判為房仲體系代書團隊),多人所偏都會辦公大樓、成員年資較淺。代書費無法定價,地政士法第23條要求事務所標明收費標準並開收據;財政部114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按件推估:直轄市買賣過戶7,000元、繼承贈與8,000元、抵押權設定2,500元、塗銷等1,500元,縣較低,費用率30%。勞動部114年職類別薪資調查土地代書(地政士)經常性月薪42,206元、年薪約55.8萬元(受僱口徑)。2025年全台建物買賣移轉261,308棟、年減25.5%,平均每位代書約26件。內政部建物登記統計2015–2025年:買賣在26–35萬棟間大起大落,繼承從49,950棟增至78,324棟(+57%,占移轉比重11.4%→17.4%),贈與持平約5萬餘棟,抵押權設定約59萬棟、塗銷約34萬棟(2025)。以直轄市收入標準粗估,買賣僅占五類案件約38%。繼承流程分工:公證人負責生前公證遺囑與附負擔贈與,代書負責過世後遺產稅申報與繼承登記(6個月內),拋棄繼承需3個月內向法院為之。地政士法第27條限制宣傳性廣告,案源依賴房仲、銀行與家族轉介;簽證人須繳20萬元保證金,簽證基金每人代賠上限400萬元。
- 全台開業地政士 10,183 位、9,693 間事務所,97.4% 為一人事務所(內政部 2026-09-23 資料)
- 臺中、新北、臺北、高雄四市占 54.9%,六都占 74.0%
- 代書費無法定價;財政部 114 年度推估標準:直轄市買賣過戶每件 7,000 元、繼承贈與 8,000 元
- 受僱土地代書(地政士)月薪 42,206 元、年薪約 55.8 萬元(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)
- 2025 年建物買賣移轉 261,308 棟,平均每位代書約 26 件
- 建物繼承移轉十年增 57%(2015 年 49,950 棟→2025 年 78,324 棟),買賣同期大起大落
- 多人事務所 250 間,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14 據點 126 人居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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