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歷年離婚率統計|1998至2025年離婚對數與粗離婚率完整資料

主筆 | 更新於 2026-09-23 ・ 首次發佈 2024-03-25 | 商業/科技前沿參考 增加粉絲/追蹤人數 | 2 minutes of reading

本篇摘要

依內政部按登記日期統計,台灣2025年粗離婚率為2.23‰,共有52,101對完成離婚登記,較2024年的53,469對減少2.56%。本文整理1998年至2025年的離婚對數、年增率與粗離婚率,說明粗離婚率的分母是全體人口而非已婚或適婚人口,並說明一對等於兩人、按登記與按發生口徑不同。

  • 2025年台灣粗離婚率2.23‰
  • 2025年台灣離婚登記52,101對、年增率-2.56%
  • 2026年1至8月累計32,837對,較2025年同期減少4.68%
  • 1998年至2025年對數最高值是2003年的64,866對、粗離婚率2.87‰
  • 粗離婚率是每一千名年中人口對應的離婚對數,分母是全體人口
  • 離婚對數一對代表兩位當事人
  • 本文統一採內政部按登記日期統計
本篇目錄(12 節)

台灣2025年的粗離婚率是2.23‰,全年共有52,101對完成離婚登記,比2024年的53,469對減少1,368對,年增率-2.56%。

本文使用內政部「按登記日期」統計,整理1998年至2025年完整年度的離婚率與離婚對數,並附上當年度的最新累計進度。這個口徑計算當年戶政機關受理的離婚登記,更新較即時,官方也同時公布粗離婚率。

最新完整年度:2025年粗離婚率2.23‰

2025年台灣離婚登記對數比2024年減少1,368對,年增率為-2.56%;粗離婚率同步從2.28‰降到2.23‰。

拉長到十年來看,2025年比2015年的53,459對減少1,358對,變化幅度-2.54%;粗離婚率則從2015年的2.28‰降到2.23‰。

粗離婚率是每一千名年中人口所對應的離婚對數,把人口規模的變動從比較裡扣掉,所以跨年份看趨勢時比單看對數可靠。

台灣歷年離婚率與離婚對數統計(按登記日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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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e [2.00, 2.53, 2.77, 2.55, 2.51, 2.30, 2.29, 2.31, 2.17, 2.23]

這張圖每三年取一個點,看的是1998年到2025年粗離婚率的大方向;中間年份的轉折與確切數字以下面的表格為準。

年份 離婚登記對數 年增率 粗離婚率
1998 43,603 — 2.00‰
1999 49,003 +12.38% 2.23‰
2000 52,670 +7.48% 2.37‰
2001 56,538 +7.34% 2.53‰
2002 61,213 +8.27% 2.73‰
2003 64,866 +5.97% 2.87‰
2004 62,796 -3.19% 2.77‰
2005 62,571 -0.36% 2.75‰
2006 64,540 +3.15% 2.83‰
2007 58,518 -9.33% 2.55‰
2008 55,995 -4.31% 2.43‰
2009 57,223 +2.19% 2.48‰
2010 58,115 +1.56% 2.51‰
2011 57,008 -1.90% 2.46‰
2012 55,980 -1.80% 2.41‰
2013 53,604 -4.24% 2.30‰
2014 53,190 -0.77% 2.27‰
2015 53,459 +0.51% 2.28‰
2016 53,837 +0.71% 2.29‰
2017 54,412 +1.07% 2.31‰
2018 54,443 +0.06% 2.31‰
2019 54,473 +0.06% 2.31‰
2020 51,680 -5.13% 2.19‰
2021 47,887 -7.34% 2.04‰
2022 50,609 +5.68% 2.17‰
2023 53,085 +4.89% 2.27‰
2024 53,469 +0.72% 2.28‰
2025 52,101 -2.56% 2.23‰

從完整序列來看,1998年至2025年的離婚對數最高是2003年的64,866對、粗離婚率2.87‰,最低是1998年的43,603對、粗離婚率2.00‰。這段期間離婚對數的最高與最低相差48.8%,同期年中人口的變動只有8.2%,所以長期的方向主要由離婚行為決定,不是人口基數造成的。不過人口基數仍足以改變中間年份的相對名次:2020年的51,680對多於1999年的49,003對,粗離婚率卻是2.19‰低於2.23‰,所以兩欄要分開讀,不能只看其中一欄排名次。另外要注意1998年是本表的起點年,不代表它是台灣離婚對數的歷史低點。

單一年度容易被登記日期偏好、特殊年份與當年事件推高或壓低,判讀長期趨勢時要看連續多個年度,不要只抓一年。

2026年到目前為止

截至8月,2026年累計32,837對完成離婚登記,累計粗離婚率1.41‰。對照2025年同期的34,448對,減少了1,611對,變化幅度-4.68%。

這是8個月的累計值,不是全年數字。台灣的離婚登記在年內分布並不平均,因此1.41‰不能拿來跟2025年全年的2.23‰比大小,要比較只能跟去年同期的累計值比。

粗離婚率是怎麼算的?

粗離婚率計算的是每一千名年中人口所對應的離婚對數,公式是當年離婚對數除以年中人口,再乘以1,000。

使用粗離婚率而不是只看離婚對數,是為了消除總人口規模變動對跨年比較的干擾。人口總數會隨出生、死亡、遷徙逐年變化,只看對數的增減,沒辦法分辨是離婚行為真的變多,還是人口基數本身變大或變小。

這裡要特別說明一個常見誤解:粗離婚率的分母是全體人口,不是已婚人口。以2025年為例,粗離婚率2.23‰,代表的是每一千名台灣居民(不分年齡、不分婚姻狀態)之中,當年有2.23對離婚登記,而不是每一千對婚姻裡有2.23對離婚,也不是千分之二的婚姻走向破裂。要估算已婚者的離婚風險,需要用現存的婚姻對數或結婚世代的存續率當分母,粗離婚率本身回答不了這個問題。

對數和人數差在哪裡?

一對離婚由兩個人組成,所以52,101對離婚登記換算成人數是104,202位當事人。這個數字是換算值,不是內政部另外公布的那份離婚人數統計。

本文這次改用離婚對數,原因和姊妹篇台灣歷年結婚率與結婚對數統計一致:對數可以直接和結婚對數對照,也是內政部按登記日期統計時提供的原始單位。

本文舊版使用的是離婚人數(男加女的總和),口徑是按發生日期統計。那是另一支統計,和本文的對數口徑不同,數值上接近對數的兩倍但不會剛好是兩倍,引用時要先確認自己看的是哪一欄。這次全面改用對數、按登記日期,和姊妹篇口徑一致,也和它的年份範圍對齊,不再混用兩種統計基礎。

按登記日期和按發生日期差在哪裡?

按登記日期是以戶政機關完成登記的日期計入統計;按發生日期則依實際發生時間歸入年度,可能因為延後申報而在後續年度回補修正。

按登記日期的資料更新較即時,內政部逐月公布,也同時提供粗離婚率,因此本文和姊妹篇台灣歷年結婚率與結婚對數統計一樣,統一採用這個口徑。

可以拿結婚對數和離婚對數直接相除嗎?

不可以。當年離婚的對數,是過去許多年份結婚累積下來的存量,包括十年前、二十年前甚至更早登記結婚、目前仍存續的婚姻,並不是當年結婚的那一批人。拿同一年的離婚對數除以結婚對數,分子和分母其實來自完全不同的世代與人群,算出來的數字不能解讀成離婚率或婚姻破裂比例。

要估算真正的離婚風險,需要用世代追蹤的方式,觀察同一批在特定年份結婚的夫妻,往後每一年有多少比例離婚;或者用某個時間點現存的婚姻總數當分母,計算當年離婚對數占現存婚姻的比例。這兩種算法都需要額外的追蹤資料,不是把公開的年度結婚對數和離婚對數兩個數字直接相除就能得到。

資料來源與更新方式

本文資料來自內政部統計處「離婚登記對數─按區域別分」與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資料,採全國年度總計。

資料每月更新,本文之後改版時會重新抓取官方最新CSV、檢查年度是否連續、重新計算年增率,並更新最新年度摘要與表格。未滿十二個月的當年度資料不會混入全年表格,會另外放在「2026年到目前為止」這一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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