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摘要
本文查證台灣為何沒有自中國大陸進口鮮藍莓。依 UN Comtrade 統計,台灣 2024 年進口鮮藍莓 3,295 公噸,來源僅秘魯(2,065 公噸,62.7%)、美國、智利、紐西蘭與日本,中國大陸為零,且 2019 至 2024 年皆未出現。作者逐條查閱法規後推翻原本的假設:貿易面,鮮藍莓稅則號列 0810.40.10.00-0 的輸入規定僅有 B01 與 F01,未列 MW0(大陸物品不准輸入),而同章有 66 個號列掛 MW0,多為台灣自產的香蕉、鳳梨、芒果與柑橘;檢疫面,依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修正的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,越橘屬鮮果實的禁止產地為昆士蘭果實蠅疫區六地,不含中國大陸,而有條件輸入的藍莓僅列秘魯與波蘭。文中並指出中國大陸產櫻桃與梨接穗均有現行輸入檢疫條件,可見並非整片封鎖。另以秘魯產藍莓檢疫條件公告於 2020 年 2 月、秘魯同年才首次出現在台灣進口統計中,說明制度如何決定市場邊界。
- 台灣 2024 年進口鮮藍莓 3,295 公噸,秘魯佔 62.7%,中國大陸為零
- 2019 至 2024 年中國大陸未曾出現在台灣藍莓進口來源中
- 鮮藍莓稅則 0810.40.10.00-0 的輸入規定只有 B01 與 F01,未列 MW0
- 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八章有 66 個號列掛 MW0,多為台灣自產水果
- 越橘屬鮮果實的檢疫禁止產地為昆士蘭果實蠅疫區六地,不含中國大陸
- 中國大陸產櫻桃鮮果實與梨接穗均有現行輸入檢疫條件
- 秘魯產藍莓檢疫條件公告於 2020 年 2 月,秘魯同年首度出現在台灣進口統計
本篇目錄(12 節)
台灣市場上的藍莓幾乎全部靠進口,2024 年進口了 3,295 公噸。來源只有五個地方:秘魯、美國、智利、紐西蘭、日本。中國大陸是零。
有趣的是原因。我原本以為這是法規擋下來的,實際把法條與公告逐份查過之後發現不是——公開的法規文件裡找不到禁止中國大陸鮮藍莓輸入台灣的依據。這篇把兩道門逐一拆開看,順便說明為什麼「查證前的直覺」在這種題目上特別不可靠。
台灣的藍莓進口,六年翻了將近三倍
先看規模與來源。
| 年份 | 進口總量(公噸) | 主要來源(公噸) |
|---|---|---|
| 2019 | 1,207 | 美國 649/智利 529/紐西蘭 16 |
| 2020 | 1,592 | 美國 698/智利 673/秘魯 192 |
| 2021 | 2,053 | 智利 997/美國 712/秘魯 315 |
| 2023 | 2,110 | 秘魯 1,029/智利 637/美國 416 |
| 2024 | 3,295 | 秘魯 2,065/美國 753/智利 456 |
這張表有兩件事。總量從 2019 年的 1,207 公噸長到 2024 年的 3,295 公噸,六年將近三倍,台灣人確實越吃越多。而更明顯的是來源結構整個換掉了:2019 年秘魯一公噸都沒有,2024 年它佔了 62.7%。
2022 年那一格是空的,因為該年度的資料在這個資料庫裡沒有申報,不是那年沒有進口。另外要說明,這份統計把台灣列在「其他亞洲地區」項下,這是該資料庫對台灣的既有處理方式。
全球那場超車,在台灣市場也發生了一次
秘魯在全球市場於 2019 年超過智利,成為最大藍莓出口國。台灣市場的時間軸稍晚但方向相同:2019 年秘魯在台灣掛零,2020 年出現 192 公噸,2021 年 315 公噸,2023 年以 1,029 公噸躍居第一,2024 年拉開到 2,065 公噸。
這裡有一個很漂亮的對應。秘魯不是慢慢滲透進來的,它是 2020 年突然出現的——而農業部的檢疫規定裡,「秘魯產藍莓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」的公告日期是民國 109 年 2 月 25 日,也就是 2020 年 2 月。
兩份完全獨立的資料,貿易統計與法規公告,指向同一個時間點。這就是制度如何決定市場邊界的直接證據:秘魯藍莓不是 2020 年才種出來的,是 2020 年才被允許進來的。
第一道門:貿易管制清單
台灣對中國大陸貨品的管制邏輯,跟一般國家不同。
依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」第七條,大陸地區物品除該條列舉的十三款情形外,不得輸入台灣地區,而第一款就是「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」。換句話說這是正面表列:原則禁止,被公告准許的才可以進來。
實務上這個狀態會標在貨品分類表的輸入規定欄位,代碼 MW0 代表大陸物品不准輸入。查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八章(食用果實及堅果),這一章裡有 66 個貨品號列掛著 MW0,包括鮮芭蕉、鮮香蕉、鮮鳳梨、鮮芒果、番石榴、檳榔,以及各式柑橘。
規律很清楚:掛 MW0 的幾乎都是台灣自己有種、而且產量夠大的水果。這道門保護的是本地農民。
那藍莓呢?台灣的稅則把 0810.40 拆成兩個號列,鮮藍莓有自己的號列 0810.40.10.00-0,它的輸入規定只有 B01(應施植物檢疫)與 F01(應施食品查驗),沒有 MW0,也沒有 MP1。同一章裡草莓是 MW0,紅刺莓黑刺莓那組是 MP1,藍莓兩個都不是。
順帶一提,台灣的稅則把鮮藍莓與其他越橘屬果實分開編號,這件事本身有價值——國際稅則的六位號列 0810.40 是整個越橘屬混在一起的,蔓越莓也算在內,台灣的統計反而比國際統計乾淨。
第二道門:植物檢疫
貿易許可與植物檢疫是兩套獨立的法規,過了一道不代表過了另一道。
依「植物防疫檢疫法」第十四條授權訂定的「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」,現行版本為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修正。它分成兩張表:甲表是禁止輸入,乙表是有條件輸入,兩張表都沒列到的,走一般輸入程序並檢附輸出國的植物檢疫證明書。
越橘屬鮮果實在甲表出現於第二十九點,禁止的產地是昆士蘭果實蠅疫區:澳大利亞(Riverland 地區及塔斯馬尼亞州除外)、東方島、新喀里多尼亞、巴布亞紐幾內亞、社會群島、土布艾群島。這六個產地裡沒有中國大陸。
乙表則有兩份藍莓專屬的檢疫條件,秘魯產(民國 109 年 2 月 25 日)與波蘭產(民國 114 年 9 月 10 日)。這兩個產地被單獨處理,是因為涉及特定有害生物,秘魯那份對應的是地中海果實蠅。中國大陸同樣不在乙表的藍莓條目裡。
要小心不要把「不在乙表」讀成「被禁止」。乙表列的是需要額外條件才能進來的組合;不在甲表也不在乙表,指向的是一般輸入,不是禁止。
中國大陸並不是被整片擋住的
還有一個容易誤解的地方。同一份檢疫規定的附件清單裡,就有「中國大陸產櫻桃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」與「中國大陸產梨接穗輸入檢疫條件」兩份現行公告。
也就是說,台灣的檢疫制度對中國大陸不是整片封鎖,而是逐一針對「植物品項 × 產地 × 有害生物」處理。中國大陸的櫻桃有條件可以進來,這件事本身就否定了「中國農產品一律不准輸台」這種簡化說法。
所以零進口是市場結果,不是制度結果
把兩道門合起來看:鮮藍莓不在大陸物品不准輸入的項目裡,越橘屬鮮果實的檢疫禁止產地不含中國大陸,而中國大陸也確實有其他鮮果實取得過輸入檢疫條件。我在公開的法規文件裡,找不到禁止中國大陸鮮藍莓輸入台灣的依據。
必須把話說完整:查不到禁止的條文,不等於現在就可以直接進口。實務上任何新的產地與品項組合,都要由主管機關確認適用的輸入檢疫條件,這是個案認定,不是查完法規就能替主管機關下結論的事。本文能確定的是「找不到明文禁止」,不能確定的是「所以合法可行」,這兩句話不一樣。
但即使保守地只採信前半句,結論也已經跟直覺相反了。台灣沒有中國藍莓,比較可能的解釋是市場面的:中國藍莓九成以上內銷、本身就是全球最大進口國,春節前後的內銷價格好過外銷;加上台灣市場總量一年三千多公噸,對一個以內需為主的產地來說吸引力有限。沒有人推動,制度就不會為它動起來。
台灣自己種的藍莓
至於台灣本地栽培,我要誠實說一件事:查不到可引用的官方統計。
農業部的農情統計系統裡,藍莓不是有獨立統計的品項,能找到的都是個別農場或媒體報導的說法。單一農場的售價與規模不能代表產業現況,所以這篇不給數字。
能講的只有結構上的判斷。台灣本地藍莓在成本上不可能跟秘魯打,一年三千多公噸的進口量是靠規模化產區與海運支撐的價格;本地種植若要成立,走的會是進口貨做不到的那些事——到貨即食的鮮度、採果體驗、產地履歷。這是小農面對全球化商品的通則:不要在對方的軸線上競爭。
這題真正的教訓
我寫這篇的時候,原本的假設是「法規禁止」,而且這個假設聽起來非常合理,因為它符合一般人對兩岸農產貿易的印象。查完之後假設是錯的。
值得記下來的是查證的順序。先找到授權母法,再找到現行版本的公告與附表,再逐條確認「品項、產地、有害生物」三個欄位對不對得上,最後才回頭看實際的貿易數字。如果反過來,先看到「進口量為零」就推論「所以被禁止」,會得到一個完全錯誤但很好講的故事。
零不會告訴你原因。零只告訴你沒有發生。
資料來源
- 台灣藍莓進口量與來源國:UN Comtrade 資料庫,稅則號列 HS 081040,台灣列於「Other Asia, nes」項下,https://comtradeplus.un.org/
- 大陸物品輸入的正面表列原則: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,經濟部,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Q0040002&flno=7
- 鮮藍莓稅則號列與輸入規定代碼: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第八章,財政部關務署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,https://portal.sw.nat.gov.tw/APGA/GA30
- 植物檢疫的甲乙兩表、藍莓的禁止產地與有條件產地、中國大陸產櫻桃與梨接穗的檢疫條件: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,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修正,農業部,https://law.moa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134
- 輸入植物檢疫的一般規定與核准輸入植物清單: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,https://www.aphia.gov.tw/ws.php?id=9665
- 檢疫的授權母法: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四條,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M0140001
法規會修訂,本文查證的是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修正版的檢疫規定,實際輸入前應以主管機關當時的公告為準。
延伸閱讀:這個系列的另外兩篇,是秘魯怎麼變成全球最大的藍莓出口國與中國藍莓產量世界第一,為什麼幾乎不出口。
本文關鍵字:台灣藍莓、藍莓進口、大陸物品不准輸入、植物檢疫、輸入檢疫條件、MW0、貿易管制、農產貿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