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錄音筆」的AI戰國時代持續升溫中、從Apple暫停 AirPods 即時翻譯上線,看歐盟法規如何影響科技上線節奏|老喬報|每週商業前沿探索:2025/09/20

你好,我是老喬
這週陪嘻嘻和哈哈玩積木,突然發現孩子比我還有耐心,一顆一顆慢慢堆,最後居然疊得比桌子還高。
我在旁邊忍不住笑,原來很多事情不是快就能贏,而是穩穩疊上去才會有驚喜。
想想工作也是一樣,慢慢疊的過程雖然無聊,但高度總會在不知不覺中出現。

OpenAI Recording Mode 上線,「錄音筆」的AI戰國時代再度開始了嗎?

老喬這週開啟Mac的時候意外發現,ChatGPT開放Mac電腦會議記錄功能給Plus用戶了。
這功能以前只給企業用戶。

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先玩看看~~~

什麼是 Recording Mode?

在 ChatGPT 桌面 App(macOS)內直接按下 Record,系統會即時轉錄語音;結束後自動生成 重點摘要、待辦、時間戳 等筆記,也會把音檔送上伺服器轉譯完成再刪除原始音訊。每次錄製上限 120 分鐘,超過會自動停止並輸出已錄內容的筆記。

老喬查了下評價,據說現在還不好用 哈哈哈

據說目前Plaud, TicNote 用起來是更方便的,這點老喬目前沒有在比較

因為目前是TicNote為主,Plaude 為輔助的雙槍狀態
過去一月,老喬自己的錄音轉錄時間,已經使用1,800分鐘左右了
希望不要再增加…(暈)

不好用地方在於,Recording Mode 現階段 沒有離線轉錄、沒有說話者分離(speaker diarization)、也缺少與會議軟體的深度整合

所以看到的就是一堆沒有分段的文字
這跟老喬自己使用Misper 的經驗很一致

現在使用ChatGPT直接作為會議紀錄的優勢是什麼?

優勢在於「錄→轉錄→生成知識」一條龍,直接進 ChatGPT 生態系

如果你有持續打造自己的GPT助理,這會是非常好用的用法喔~~~

老喬對於該功能的實戰想像

這應該算是老喬的實戰想像~?
目前工作方法很類似這樣的流程了

  1. 會前:建立「會議意圖」Prompt 模板(目標/決策點/風險)。
  2. 會中:用 Recording Mode;同時在白板或投影片打關鍵詞,方便後續關聯。
  3. 會後:用同一對話整理 決策版摘要(Decision Memo) 與 寄出給對方的確認信 草稿;最後把任務同步到你的 CRM/專案版。

老喬思考方向:Recording Mode 把「會議→知識」縮成一步,但制度(隱私、版權)與流程(誰負責落地)仍要你來定。

詳細的紀錄,未來還是持續更新在這篇:
AI 錄音筆真的比手機錄音好用嗎?老喬實測後的答案-Plaude、TicNote、Sony、訊飛購買比較思考,並提供對於 NotionAI, 手動Whisper, ChatGPT Enterprise的會議記錄工具看法:
https://joelin.cc/?p=7607

老喬提醒:錄音工具永遠只是工具,真正的價值在於「會後有沒有把資訊變成行動」。

從Apple暫停 AirPods 即時翻譯上線,看歐盟法規如何影響科技上線節奏

老喬看到的最新情況:
Apple 宣布 AirPods 的 Live Translation 在多地上線,但若人與 Apple 帳號地區皆在 EU,此功能暫不可用;

官方新聞頁面明確寫出區域限制

多家媒體將原因指向 Digital Markets Act(DMA) 的互通性要求與相關合規不確定性——Apple 先前也因 DMA 延後多項 AI 功能在 EU 的推出。

為何暫緩?關鍵在 DMA 與互通性(interoperability)

DMA(Digital Markets Act) 是什麼:針對「守門人(gatekeepers)」平台的競爭規則,強化互通性與資料可攜,避免自我偏好與鎖定效應。

Apple 的立場:DMA 的互通要求可能迫使產品作出會傷害隱私/安全的改動;因此部分功能延後於 EU 上線。

官方狀態:Apple 新聞稿註明「AirPods Live Translation 在 EU 不提供」,但未承諾時間表。

DMA底下的「互通性」原則是什麼?

讓不同平台或服務之間互相操作/共享某些功能/資料
老喬簡單解釋,就是Apple不能讀厚自己,要有統一的架構讓第三方參與
你可以以歐洲強迫Apple要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來理解
(話說老喬始終覺得這樣做很奇怪,如果想要第三方應用商店,直接將Android好用滿不就對了 XDDD)

這讓老喬突然回憶起,以前將三星Note手機,刷成百度OS,還有安裝第三方商店豌豆莢的時光,好懷念啊
現在比較沒有這種閒情逸致哈哈哈哈‘

法律/制度上的不確定性,在於歐洲的GDPR、資料保護與使用者隱私的平衡

雖然 TechCrunch 講 Apple 在這篇裡面有表明「其他關於使用者資料保護的法律要求不是這次 delay 的主因」,但媒體普遍理解 GDPR 與歐盟對於語音/語言翻譯類功能涉及敏感資料(語音內容、語言、背景噪音、人聲特徵等)的處理,可能會使 Apple 必須非常小心合規。

Apple 自己提到,會 delay 是因為「regulatory uncertainties」(監管上的不確定性)也就是說:某些條款、政策還沒完全明確,會怕到時候功能上線了被判違規、被罰款、被要求改很多。

Apple在歐洲已經被罰款了,所以蘋果更警慎

歐盟已經對 Apple 在 DMA 下的「anti-steering obligation」(禁止阻止開發者導向 App Store 外的購買/提供替代鏈接/優惠)等行為開罰,例如 €500 million 的罰款案例。

補充下,那些很大額的歐洲罰款

  • Meta 同樣被罰 2 億歐元,因其「pay-or-consent」廣告模式衝突 DMA 要求中的「消費者應有等價但使用更少資料的選擇權」。
  • 有歐洲國家監管機構批評 Apple 的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(ATT)在運作上可能對小廣告商不公平。法國反壟斷機構就以此為由,對 Apple 處以 1.5 億歐元罰款。

Apple 表示某些功能會被「裁剪」或在 EU 提供時會有不同規格

在 MacRumors 的一篇“Apple Will Delay Bringing New Features to Users in the EU”報導中,有提到 Apple 的法律副總裁 Kyle Andeer 在與開發者/監管機構的場地中說:「我們已經決定延後在 EU 客戶的某些功能/產品因為法規使事情變得越來越複雜。」

並且指出開放生態給競爭者(開放平台或允許第三方服務提供更多功能或與 Apple 系統互通)會帶來安全與隱私的風險。

歐洲的歷史愛好:不是技術力,而是制度權利的平衡

老喬所知的歐洲文化上,制度(法律)先於技術應用
這在世界中似乎也是蠻少見的

歐盟提案的 ePrivacy Regulation(e隱私規範) 尚未完全通過,但它被設計來專門處理電子通訊中的隱私、通信內容的保密性、cookies/追蹤技術/電子授權 consent 等細節。
這代表技術可以先有,但法律/規則也要先設好或至少在談。

歐洲強調多國/多中心權力結構 & 分散式治理
歐盟成員國間本來就有很大的分權/自治歷史,對中央機構權力、法律規範標準化與公正性的要求比較敏感。

在技術監管上(例如 DMA、DSA、ePrivacy 等),歐盟法律往往要求各國監管機構協作/個別國家也要有自己的監管與執行,不能全部被某一方科技巨頭壟斷操作標準或規則制定。

也許是歐洲領導人定義的下一代戰場:隱私作為價值+差異化競爭策略

對於隱私的關注,Apple也是一致的,也是其國際宣傳的賣點之一
不過歐洲感覺是針對美國,所以拿Apple在開刀哈哈哈

歐洲的制度先行外,Apple也做很多隱私優先的事
像是現在的

  • AI落後!?
  • 加密技術
  • 用戶資料不被公司看到
  •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(ATT)

等等

相比某些亞洲地區對監控、資料收集較寬鬆的政策環境,歐洲消費者與政府機構對這類承諾的敏感度高很多,因此 Apple 在這些地區用這樣的承諾本身就能成為競爭優勢,也造成技術上線時要考慮這些制度與法律對功能的約束。

老喬提醒:歐洲不是反對科技,而是先確保規則公平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是做產品或投資,都要想清楚制度變數,別只盯著技術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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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與警語

本篇是個人的研究筆記,不是投資與金融建議。
知識的累積與運用,是致富的不二法門,期待在路上與各位相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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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09.20 文章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