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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兩個政權之間：林月汀的投誠、招撫與地方公職｜林月汀系列 4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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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cription: "1895 年乙未之變，林月汀「率先投誠」日軍，之後參與招撫地方武裝，歷任林圯埔第一區街長、斗六廳與南投廳參事、區長與竹山庄長。本篇依日治官方傳記與已出版口述，說明一位地方頭人在兩個政權之間的位置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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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兩個政權之間：林月汀的投誠、招撫與地方公職｜林月汀系列 4

## 摘要

1916 年日治官方人物傳《臺灣列紳傳》頁 225 記載，林月汀在 1895 年乙未之變時「率先投誠我軍門」，1900 到 1902 年間參與招撫與檢舉被殖民政府稱為「土匪」的武裝群體，「受褒狀賞品前後算五十四回」。他在 1898 年任林圯埔第一區街長，1901 年 8 月任斗六廳參事，1902 年 8 月獲頒紳章，1909 年 11 月轉任南投廳參事，1910 年選任區長。1920 年地方制度改正、林圯埔改名竹山庄後，他任第一任庄長；三子林建勳在 1990 年代的訪談中回憶，庄長是名譽職，每月津貼最初 30 圓、後來增至 50 圓，1928 年由次子林朝槐接任，1925 年父親獲授勳六等。這些紀錄多出自殖民政府的褒揚文字，被招撫一方的經驗在這些材料中沒有記錄。

### 重點

-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記林月汀 1895 年「率先投誠我軍門」
- 1900 至 1902 年間參與招撫與檢舉地方武裝，受褒狀賞品前後 54 回
- 1898 年任林圯埔第一區街長，1901 年任斗六廳參事，1902 年獲頒紳章
- 1909 年轉任南投廳參事，1910 年選任區長
- 1920 年任竹山庄第一任庄長，1928 年由次子林朝槐接任
- 林建勳回憶父親 1925 年獲授勳六等，尚待官方紀錄核對

1895 年日本接收臺灣時，依 1916 年日治官方人物傳《臺灣列紳傳》的記載，林月汀「率先投誠我軍門」，也就是向日軍投誠。1900 到 1902 年間，他參與招撫與檢舉被殖民政府稱為「土匪」的武裝群體。此後他一路擔任日治地方職務：1898 年林圯埔第一區街長、1901 年斗六廳參事、1902 年獲頒紳章、1909 年南投廳參事、1910 年區長，1920 年起任竹山庄第一任庄長，1928 年由次子林朝槐接任。這些紀錄多出自殖民政府的褒揚文字；被招撫的那一方怎麼看這段歷史，現有材料沒有留下來。[《臺灣列紳傳》，頁 225](https://theme.nmth.gov.tw/3D/FlipBook/index.aspx?fbid=394)

## 那個年代：割臺之後的武裝抗日與招降

1895 年清廷依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。日軍登陸後一路南下，各地仕紳與民眾組織武力抵抗，史稱乙未戰爭。日軍宣告全島平定之後，各地的武裝抗日仍持續了好幾年，大約到 1902 年前後才大致平息。

這段期間，臺灣總督府一面派兵討伐，一面以招降、歸順的方式瓦解武裝群體。1898 年起推行保甲制度，把維持治安的責任交到地方社會手上。總督府需要熟悉地方的人來辦這些事，在地有聲望、有武力背景的人物，也就被推到新舊政權的交界上。

1895 年他二十五歲，有 1886 年起將近十年的清軍經歷與五品官銜，又是林圯埔在地人。他的清末軍旅寫在[第 3 篇](/p/9916)。

![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收錄的陳上達肖像。](https://image.joelin.cc/cdn-cgi/imagedelivery/0xu8EsaSar9n3zUKY5d7xw/joelin/2026-10/lin-yueting-chen-shangda-1916/hero)

同為林圯埔仕紳的陳上達。《臺灣列紳傳》在他的條目記他「與林月汀相協合。招徠匪魁數十名」，這是殖民政府的用語。圖片來源：臺灣總督府／[Wikimedia Commons](https://commons.wikimedia.org/wiki/File:T%C3%A2n_Si%C5%8Dng-Ta%CC%8Dt.jpg)，公有領域。

## 「率先投誠我軍門」：傳記怎麼寫 1895 年

《臺灣列紳傳》是臺灣總督府在 1916 年出版的人物傳，由鷹取田一郎編纂，收錄當時受總督府表彰的臺灣仕紳。林月汀條寫道：「乙未變革時。率先投誠我軍門。忠忱奉公。」

這裡的「我軍門」指日軍，「忠忱奉公」是褒揚之詞。整本書的立場是殖民政府的立場，寫的是官方認可的事蹟與評價。傳記沒有記林月汀本人怎麼想，也沒有記他投誠前後竹山發生了什麼事。

## 1900 到 1902 年的招撫：「土匪」是誰的說法

傳記接著寫，明治三十三年到三十五年（1900–1902）之間「土匪猖獗」，林月汀「或招撫。或檢舉。時入于賊巢窟」。意思是他有時去勸說武裝群體歸順，有時協助舉發、逮捕，也曾親自進入對方的據點。同一本書的陳上達條也記陳上達「與林月汀相協合。招徠匪魁數十名」。

「土匪」與「賊」是日治官方的用語，指的是武裝抗日者，也包括各種地方武裝群體。這些人為什麼拿起武器、被招撫後去了哪裡、有沒有人因此喪命，《臺灣列紳傳》都沒有寫；被招撫者自己的說法，在這些材料裡沒有記錄。

傳記最後總結林月汀「受褒狀賞品前後算五十四回」，也記他「資產約六萬圓」。褒狀與賞品是殖民政府對協力者的獎勵，五十四回這個數字說明他和官方往來之密。

## 從街長到庄長：林月汀的公職年表

| 年份 | 職務或事件 | 出處 |
|---|---|---|
| 1898 | 任林圯埔第一區街長 |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 |
| 1901 年 8 月 | 任斗六廳參事（傳記用語；斗六廳同年 11 月才設，待職員錄核對） |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 |
| 1902 年 8 月 | 獲頒紳章 |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 |
| 1909 年 11 月 | 轉任南投廳參事 |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 |
| 1910 | 選任區長 | 1916 年《臺灣列紳傳》 |
| 1920 | 林圯埔改名竹山庄，任第一任庄長 | 南投縣文化局典藏編目；林建勳訪談 |
| 1924 | 以「竹山庄長」身分與陳紹唐代表稟請興建克明宮 | 2010 年廟方自撰沿革（內政部彙整） |
| 1925 | 授勳六等 | 林建勳回憶，待官方紀錄核對 |
| 1928 | 次子林朝槐接任竹山庄長 | 林建勳訪談 |

這張表顯示，林月汀從 1898 年到 1928 年，三十年間幾乎沒有離開地方公職。前半段的街長、參事、區長出自 1916 年傳記；1909 年他從斗六廳參事轉為南投廳參事，對應當年總督府調整廳的區劃，他 1916 年的住址也已寫作「南投廳沙連堡林圯埔街百五番地」。1920 年地方制度改正後，他成為竹山庄第一任庄長；南投縣文化局典藏的竹山庄役場職員與歷任庄長照片，編目把他與第二任庄長林朝槐的任期合列為約 1920 到 1936 年。[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典藏：竹山庄役場職員及歷任庄長照](https://collections.culture.tw/nthcc_collectionsweb/collection.aspx?GID=MSM6MXMD) 1924 年的稱呼見內政部公開的寺廟調查。[《全國寺院宮廟基本資料調查表》南投縣篇，頁 11-128](https://ws.moi.gov.tw/001/Upload/OldFile/civil_download_file/11.%E5%8D%97%E6%8A%95%E7%B8%A3.pdf)

### 參事、區長、庄長與紳章分別是什麼

- 廳參事是廳長的諮詢職，由總督府從地方上有聲望的臺灣人中任命，讓官方能借重在地仕紳的人脈與影響力。
- 街長與區長是日治前期的基層行政職位，協助官廳處理轄區內的戶口、稅收與政令傳達。
- 庄長是 1920 年地方制度改正後街庄的首長；林建勳回憶，庄長是名譽職，每月領津貼（手當），最初 30 圓，後來增加到 50 圓。
- 紳章是總督府頒給臺灣地方仕紳的徽章，用來表彰並拉攏有地位的人；林月汀在 1902 年獲頒。

![1896 年〈臺灣紳章條規〉公布的紳章圖樣，圓形徽章四周是花葉圍成的環，中間直書「紳章」兩字。](https://image.joelin.cc/cdn-cgi/imagedelivery/0xu8EsaSar9n3zUKY5d7xw/joelin/2026-10/lin-yueting-shinsho-badge/hero)

1896 年〈臺灣紳章條規〉公布的紳章圖樣。林月汀在 1902 年獲頒紳章。圖片來源：作者不詳／[Wikimedia Commons](https://commons.wikimedia.org/wiki/File:Taiwan_Shinsho.jpg)，公有領域。

## 林建勳回憶中的庄長父親

林月汀的第三子林建勳在 1990 年代的訪談中，回憶父親當庄長「從明治時期一直做到昭和時期」，1928 年由次子林朝槐接任。他也記得，庄裡的公事常在家裡談，晚上有人上門，一談就到半夜。[蔡慧玉撰稿〈林建勳先生訪問記錄〉，收於《中縣口述歷史（第四輯）：日治時代臺灣的街庄行政》，頁 141–142](https://tm.ncl.edu.tw/article?lang=chn&u=022_003_00002029)

同一份訪談記林圯埔在 1920 年地方制度改正時改名竹山庄（頁 137），以及父親在 1925 年獲授勳六等（頁 147）。勳六等是日本政府的勳章等級，這項紀錄目前只有口述，還沒有和官方《府報》核對。

## 公職之外：宗祠與廟宇的管理人

林月汀在地方上的角色，不只在官府體系裡。林建勳回憶，父親是林崇本堂的第二任管理人，1899 年首倡重建林氏義祠，自己捐了四百圓（頁 159–160）；連興宮第二次建廟時，他也擔任管理人（頁 163）。

依 2010 年廟方自撰的沿革，1924 年他與陳紹唐代表地方稟請興建克明宮，廟在 1929 年動工、1930 年完成。廟宇與書房的故事寫在[第 8 篇](/p/9921)。

## 在兩個政權之間，紀錄能說明什麼

把材料放在一起，可以看到林月汀所處的位置：

- 1895 年以前，他是清朝軍隊體系裡的五品哨長，統領是霧峰林朝棟。
- 1895 年以後，他是殖民政府在林圯埔倚重的在地人物，參與招撫，擔任街長、參事、區長與庄長，獲紳章與五十四回褒賞。
- 他的樟腦事業在日治後依法令延續製造權利，同時受專賣制度的許可與收購管制，細節在[第 5 篇](/p/9918)。
- 1920 年代，他也出現在臺灣人自己發起的文化運動名單上。

最後一點值得多看一眼。1922 年 9 月 29 日，林月汀與林獻堂等八人拜會總督田健治郎，這次會面被當時輿論諷為「八駿事件」；同一時期，他又列名臺灣雜誌社與中央俱樂部的發起人。同一個人同時出現在官方職位與臺灣人自發組織的名單上，這段經過寫在[第 9 篇](/p/9922)。

現有材料記錄的是他做了什麼、得到什麼職位與獎賞，沒有記錄他為什麼這樣選擇。殖民政府需要地方頭人維持秩序與行政，地方頭人也需要官方的許可與認可來保住家業與地位；這是那個時代很多地方仕紳共同的處境，至於林月汀個人的考量，史料沒有留下答案。

## 林月汀系列

- 系列起點：[我們家的名字，為什麼出現在別人的歷史裡](/p/9914)
- 上一篇：[第 3 篇：棟軍哨長：林月汀的清末軍旅](/p/9916)
- 下一篇：[第 5 篇：專賣制度下的生意：林月汀的樟腦、鹽與鴉片](/p/9918)

## 還不知道的事

- 傳記記的各項公職，確切的起訖年月還要對照各年度的《臺灣總督府職員錄》。
- 林建勳回憶的 1925 年授勳六等，還沒有在官方《府報》中找到對應紀錄。
- 1900 到 1902 年林月汀招撫的對象是誰、有多少人、這些人後來的遭遇如何，現有材料都沒有記錄。
- 林月汀卸任庄長的確切年份，典藏編目只把兩任庄長合列約 1920 到 1936 年，口述則記 1928 年交接，還要用職員錄確認。

本文關鍵字：林月汀、乙未戰爭、投誠、招撫、竹山庄長、廳參事、紳章、臺灣列紳傳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