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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了？2026 民法繼承編修法草案整理：改了什麼、還沒生效、規劃該注意什麼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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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cription: "法務部 2026 年 6 月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：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、新增繼承人貢獻分、修正遺產酌給、遺囑禁止分割縮為 5 年。本文整理修法四大重點、背後邏輯，以及最重要的一件事——它還是草案，現在規劃仍要照現行法。"
ai_summary: "法務部 2026 年 6 月 2 日預告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，最受矚目的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（修正民法 §1223）。現行特留分：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為應繼分的 1/2，兄弟姊妹與祖父母為 1/3。草案是一刪三補：刪除手足特留分；修正遺產酌給（§1149，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仍可向法院請求酌給）；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即貢獻分（§1173-1，對被繼承人事業提供勞務、給付財產或療養看護的繼承人，貢獻價額加入應繼分）；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由 10 年縮為 5 年（§1165）。法務部三大目標：尊重遺囑自由、促進實質公平、保障弱勢手足。受影響最大的是單身、無子女者——現行法下遺囑可能被少往來手足以 1/3 特留分扣減，修法後遺囑可 100% 照本人意志執行。最重要的提醒：這是預告草案，尚未送立法院三讀、未生效，生效前所有遺囑與傳承規劃仍要按現行法設計；現行法下想繞過特留分，可用身故保險金指定受益人、生前分年贈與（每年每人 244 萬免稅額）、信託架構等工具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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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了？2026 民法繼承編修法草案整理：改了什麼、還沒生效、規劃該注意什麼

## 摘要

法務部 2026 年 6 月 2 日預告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，最受矚目的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（修正民法 §1223）。現行特留分：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為應繼分的 1/2，兄弟姊妹與祖父母為 1/3。草案是一刪三補：刪除手足特留分；修正遺產酌給（§1149，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仍可向法院請求酌給）；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即貢獻分（§1173-1，對被繼承人事業提供勞務、給付財產或療養看護的繼承人，貢獻價額加入應繼分）；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由 10 年縮為 5 年（§1165）。法務部三大目標：尊重遺囑自由、促進實質公平、保障弱勢手足。受影響最大的是單身、無子女者——現行法下遺囑可能被少往來手足以 1/3 特留分扣減，修法後遺囑可 100% 照本人意志執行。最重要的提醒：這是預告草案，尚未送立法院三讀、未生效，生效前所有遺囑與傳承規劃仍要按現行法設計；現行法下想繞過特留分，可用身故保險金指定受益人、生前分年贈與（每年每人 244 萬免稅額）、信託架構等工具。

### 重點

- 法務部 2026 年 6 月 2 日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（§1223）
- 現行特留分：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為應繼分 1/2，兄弟姊妹與祖父母為 1/3
- 草案新增貢獻分制度（§1173-1），照顧看護等貢獻價額可加入應繼分
-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由 10 年縮短為 5 年（§1165）
- 草案尚未送立法院三讀、未生效，規劃仍須按現行法設計
- 生前分年贈與每年每人有 244 萬免稅額，不受特留分約束

TL;DR

- 法務部 2026 年 6 月 2 日預告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，最受矚目的一條：刪除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（修正民法 §1223）。
- 三個配套一起看才完整：遺產酌給修正（§1149，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仍可請求酌給）、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（§1173-1，俗稱「貢獻分」）、遺囑禁止分割期間 10 年縮為 5 年（§1165）。
- 法務部給的三大目標：尊重遺囑自由、促進實質公平、保障弱勢手足。
- 但最重要的一句話放最前面：這是「預告草案」，還沒送立法院三讀，尚未生效。 在生效之前，兄弟姊妹特留分（應繼分的 1/3）依然有效，所有遺囑與傳承規劃仍要按現行法設計。

* * *

適合閱讀：單身或無子女、擔心遺產被少往來手足分走的人；正在立遺囑或規劃傳承的人；照顧長輩多年、想知道「貢獻分」是什麼的人。
不適合閱讀：想找「現在就能照新法規劃」操作指南的人——新法還不存在，這篇會一直提醒你這件事。

* * *

## 一、先搞懂：特留分是遺囑的「地板」

台灣的繼承制度裡，遺囑不是萬能的。就算你白紙黑字寫清楚財產全給某人，法律仍替特定繼承人保留一個最低份額——這就是特留分：

| 繼承人 | 特留分（現行法） |
|---|---|
| 直系血親卑親屬（子女、孫子女） | 應繼分的 1/2 |
| 父母 | 應繼分的 1/2 |
| 配偶 | 應繼分的 1/2 |
| 兄弟姊妹 | 應繼分的 1/3 ← 這次要刪的就是這條 |
| 祖父母 | 應繼分的 1/3 |

白話：遺囑可以偏心，但不能讓子女一毛不剩。這條「地板」的設計初衷是保障家屬生計——但它同時也是遺囑自由的天花板。

問題出在兄弟姊妹這一格。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的特留分爭議不大（多數人也認同該保障）；但手足呢？

## 二、誰最有感：單身、無子女的人

把現行法套進一個越來越常見的情境：

> 一位單身、無子女、父母已歿的人過世，遺產由兄弟姊妹繼承。就算他立了遺囑，把財產全數留給照顧他多年的看護、伴侶（未登記）或公益團體——幾十年沒往來的手足，仍可主張應繼分 1/3 的特留分，把遺囑「扣減」回來。

這不是假設題。隨著單身與無子女人口增加，「疏遠手足靠特留分分遺產」的爭訟越來越多——這正是法務部這次修法的直接動因，公共政策參與平臺上也早有「廢除 §1223 兄弟姊妹特留分」的提案。

修法後的世界：上面那位單身者的遺囑，100% 照他的意志執行。手足不再有法定的最低份額。

配偶＋兄弟姊妹的組合也會變：現行法下配偶與手足共同繼承時（配偶應繼分 1/2），手足那半邊還有 1/3 的特留分地板；刪除後，遺囑可以把手足的份完全分給配偶——對「想把財產全留給另一半」的無子女夫妻，這是實質的自由放大。

## 三、四條修正一起讀：不是只有「刪」，還有「補」

只看「刪除手足特留分」會誤讀這次修法。完整的草案是一刪三補：

| 條文 | 改什麼 | 怎麼讀 |
|---|---|---|
| §1223（修正） |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| 遺囑自由放大；手足不再有保底 |
| §1149（修正） | 修正遺產酌給的請求權人與程序 | 安全網：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，仍可向法院請求從遺產中酌給——保障的是「真的相依為命」的手足，不是「多年不往來」的手足 |
| §1173-1（新增） | 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（貢獻分） | 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、給付財產、或療養看護的繼承人，其貢獻價額加入應繼分——「照顧的人多拿」第一次有明文依據（§1173-2 並訂適用期限） |
| §1165（修正） |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 10 年 → 5 年 | 遺囑對後代的「凍結力」縮短，財產流動性提高 |

把三大目標對回去：刪特留分＝尊重遺囑自由；貢獻分＝促進實質公平；遺產酌給＝保障弱勢手足。邏輯上是一致的——把「一律保底」換成「有需要、有貢獻才拿」。

其中貢獻分值得多停一秒。長年照顧父母的子女 vs 出國多年不聞不問的手足，現行法下應繼分完全相同——「久病床前的孝子」在分產時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加分。§1173-1 把這件事翻過來了：照顧看護、幫忙事業、金錢支持，都可以折算成貢獻價額加入應繼分。這條影響的不只是手足，是所有繼承人——它可能改變「反正照顧不照顧都平分」的家庭賽局。

## 四、從傳承規劃的視角：現在該做什麼、不該做什麼

這是本篇真正想回答的問題。三條判斷：

① 不該做的：把草案當現行法規劃。 修法要走完「預告 → 行政院 → 立法院三讀 → 公布施行」的完整程序，中間可能修改、也可能不了了之。在生效之前，兄弟姊妹特留分（1/3）依然有效——如果你現在立遺囑刻意跳過手足，要有「生效前過世、手足仍可扣減」的心理準備。

② 該做的：本來就想繞過特留分的人，工具一直都在。 特留分限制的是「遺產」；不進遺產的資產，本來就不受特留分約束——身故保險金指定受益人（原則不計入遺產）、生前分年贈與（每年每人 244 萬免稅額）、信託架構，都是現行法下就能合法安排的路。修法只是把「單身者的遺囑」這條路也打開，不是唯一的路。這一層的全景，在母站的財富傳承地圖有完整整理：[財富傳承完整地圖：七大面向一次看懂](/p/9346)。

③ 該追蹤的：貢獻分的實務認定。 草案通過後，「療養看護怎麼折價」「事業勞務怎麼舉證」會是法院實務的新戰場——有長期照顧安排的家庭，從現在起保留照顧與支出的紀錄（匯款、請假、就醫陪同），無論修法過不過都不吃虧。

## 五、誠實標：本篇的邊界

- （狀態） 截至本文發布（2026-07-04），本案為法務部預告之草案，尚未送立法院審議，未生效。官方新聞稿未載明預告期間天數（待確認）。
- （變數） 草案內容在立法過程中可能修改；本文所引條號與內容以 2026-06-02 預告版為準，通過條文以總統公布為準。
- （不涵蓋） 個案的遺囑效力、特留分扣減計算，涉及具體家庭結構與財產組成，請諮詢律師。

修法走到哪，本研究院會回頭更新這篇。

* * *

## FAQ

###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的修法現在生效了嗎？

還沒有。法務部於2026年6月2日預告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，目前僅是預告草案，尚未送立法院完成三讀，也還沒有生效；在正式生效之前，兄弟姊妹特留分（應繼分的1/3）依然有效，所有遺囑與傳承規劃仍要按現行法設計。

### 現行法下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多少？

現行法下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/3，這也是本次修法草案要刪除的條文（修正民法§1223）。相較之下，直系血親卑親屬（子女、孫子女）、父母與配偶的特留分則都是應繼分的1/2，草案並未變動這幾項。

### 這次修法草案除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，還修了什麼配套？

草案是「一刪三補」：除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（§1223），還修正遺產酌給規定（§1149），讓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仍可向法院請求酌給；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（§1173-1，俗稱「貢獻分」）；並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期間從10年縮短為5年（§1165）。

### 貢獻分制度（§1173-1）是什麼？

貢獻分是本次修法新增的§1173-1條文，讓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、給付財產、或療養看護的繼承人，可以把貢獻價額加入自己的應繼分計算。這項制度影響的不只是兄弟姊妹，而是所有繼承人，讓「照顧的人多拿」第一次有明文依據。

### 現在就想避開兄弟姊妹分走遺產，現行法下有什麼合法方法？

特留分限制的只是「遺產」，只要資產本來就不列入遺產範圍，就不受特留分約束。文中提到現行法下可用的工具包括身故保險金指定受益人（原則不計入遺產）、生前分年贈與（每年每人244萬免稅額），以及信託架構，這些都不必等修法通過就能安排。

## 延伸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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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來源

- [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正草案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增訂相關配套 — 法務部新聞稿（2026-06-02）](https://www.moj.gov.tw/2204/2795/2796/278401/post)
- [民法預告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」 法務部：尊重遺囑自由 — 聯合新聞網](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9541462)
- [廢除民法第1223條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提案 —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](https://join.gov.tw/idea/detail/320062b4-7dca-4f56-bc5f-367f642d9a67)
- 現行特留分制度整理：全方位財務規劃與傳承課程筆記（陳彥行，2026-06）

> 本文為法規動態整理與教育性內容，不構成任何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 草案內容以官方公布為準；個案規劃請諮詢執業律師或稅務專業人員。

## 常見問題

###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的修法現在生效了嗎？

還沒有。法務部於 2026 年 6 月 2 日預告草案，目前尚未送立法院完成三讀、也還沒生效；在正式生效之前，兄弟姊妹特留分（應繼分的 1/3）依然有效，所有遺囑與傳承規劃仍要按現行法設計。

### 現行法下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多少？

應繼分的 1/3，這也是本次草案要刪除的條文（民法 §1223）。相較之下，子女、父母與配偶的特留分都是應繼分的 1/2，草案並未變動這幾項。

### 這次修法草案除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，還修了什麼配套？

草案是「一刪三補」：除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（§1223），還修正遺產酌給規定（§1149），讓受被繼承人扶養、生活困難的手足仍可向法院請求酌給；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（§1173-1，俗稱「貢獻分」）；並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期間從10年縮短為5年（§1165）。

### 貢獻分制度（§1173-1）是什麼？

貢獻分是本次修法新增的§1173-1條文，讓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、給付財產、或療養看護的繼承人，可以把貢獻價額加入自己的應繼分計算。這項制度影響的不只是兄弟姊妹，而是所有繼承人，讓「照顧的人多拿」第一次有明文依據。

### 現在就想避開兄弟姊妹分走遺產，現行法下有什麼合法方法？

特留分限制的只是遺產，不進遺產的資產不受約束：身故保險金指定受益人（原則不計入遺產）、生前分年贈與（每年每人 244 萬免稅額）、信託架構，都不必等修法就能安排。
